罪犯子女考公、參軍均受限 全國政協委員倡摒棄規定:無科學依據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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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地法律規定,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的,子女亦會在參軍、考公務員等方面受到影響。近日,全國政協委員、民革安徽省委會副主委周世虹建議,應徹底摒棄相關規定,惟引發眾多網民不滿。

周世虹建議,應徹底摒棄一人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就影響子女的規定。(中國新聞周刊)

周世虹說,一人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就影響子女的規定,回懟受影響人員極不公平。「沒有任何科學證據證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養人、受其影響的人等就一定會有犯罪傾向、犯罪意圖或者犯罪行為。」

父親犯罪,孩子一定不是好人嗎?為什麼要影響他上學找工作呢?有什麼科學上或事實上的依據?都是一個慣性思維,我覺得這種思維與現代法治、現代文明相違背的。一人犯罪一人當,你的犯罪是你自己來擔當,怎麼能把別人的犯罪影響到其他人身上去了?把親戚的犯罪影響到另外一個親屬,這是很不科學的。
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

周世虹指出,罪刑法定、罪責自負是刑法的基本原則,也是現代法治的基本規則之一,疑犯和被告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周世虹建議,應立即廢除有關直系、旁系親屬等有過被刑事處罰等處分而影響考生或被政審人政審的規定;改革政審方式,對考生或被政審人的政治表現以本人現實表現為主,並註重以實證證據予以證明,而不受他人行為的影響或者由有關單位單方認定。

網民點睇:

「那些進去的官員最喜歡這個放開。」
「建議查查這個人,覺得此人有潛在犯罪傾向。」
「有些人是不是在試圖為自己鋪後路啊。」
「反對,波及子女看似很殘酷,但只有這樣,才能對潛在的犯罪者產生心理震懾作用。」
「如果說一個法官的父母是貪污犯,一個警察的父母是殺人犯,我們還能期待他公正執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