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前副省長兼公安廳長王大偉涉受賄 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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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民政府前黨組成員、副省長,公安廳前黨委書記、廳長王大偉涉嫌受賄,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王大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王大偉歷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黑龍江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遼寧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省長助理、副省長等。

2022年3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遼寧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王大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9月29日,中央紀監委通報指,經查,王大偉毫無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中共不忠誠、不老實,為掩蓋「裸官」問題,搞假結婚欺騙組織。

人民網指出,「裸官」方便貪官腐敗和出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助長社會上的不正之風,更重要的是,「裸官」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和防範,給貪官們留下了逃避法律制裁的機會。一旦貪官「祼奔」,有關部門再想抓捕也就難上加難了。

通報指,王大偉違規收受他人大額錢款、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大肆賣官鬻爵,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嚴重破壞任職地區和系統的選人用人制度和政治生態;生活腐化,道德敗壞;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對王大偉作出「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