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裝成「大理石枱面」出口 廣州海關檢獲22噸煙花爆竹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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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海關近日在出口貨物中,檢獲一批重約22噸的偽瞞報危險貨物煙花爆竹,目前已依法處置。

廣州海關所屬南沙海關關員對一批申報為「大理石枱面」的出口貨物進行查驗時,發現貨櫃內除了少量大理石枱面外,堆放了大批用簡易編織袋包裝的紙箱,紙箱內為大量未向海關申報、沒有任何危險品標誌且未使用危險貨物包裝的管狀煙花爆竹。

海關提醒,煙花爆竹屬於第1類危險貨物(爆炸品),煙花爆竹等危險貨物必須經相關部門許可並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口岸出口,且必須符合國家對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儲存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於非法出口煙花爆竹等危險品的行為,海關將予以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