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發「全民戴口罩」倡議 未按規佩戴致疫情傳播將追責

福建發「全民戴口罩」倡議 未按規佩戴致疫情傳播將追責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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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內地放寬防疫措施,恢復正常生活秩序,各地喊出「每個人都是自己的第一責任人」,提醒民眾做好自我防護。
11日,福建各城市發布通告,提出「全民戴口罩」倡議,強調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傳播擴散,或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12月11日,福建連江、泉州晉江、寧德福鼎、寧德柘榮等地發出通告稱,Omicron更具傳染性、隱匿性、逃逸性。一旦感染,短期內症狀重,表現為全身酸痛、咽痛、高燒等,且新冠病毒侵襲沒有所謂的「早陽早解脫」,反复感染有重症風險。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責任人,也是履行社會責任的責任人,因此發出「全民戴口罩」行動倡議。

倡議要求全民參與,在公共場所全程規範佩戴口罩,風險區域建議佩戴KN95或N95口罩。企業單位、公共場所入口等都應做好監督職責。不遵守戴口罩規定,屬於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凡未規範佩戴口罩不聽勸阻進入公共場所,引起疫情傳播或有嚴重傳播風險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

據《新京報》昨日(12日)報道,目前已有包括上海、新疆、重慶、浙江在內的10個省份發布倡議通告,提出「全民戴口罩」,築起阻斷疫情傳播的第一道防線。各地領導強調,民眾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加強個人防護。

尤其提醒老人、兒童、孕婦等特殊人群,要始終做好重點防護。張文宏建議,子女去看望老年人時要佩戴好N95口罩。國務院聯防聯控也發布通知表示,孕婦與幼童外出或到公共場所時應佩戴口罩,到醫療機構就診時佩戴N95口罩。

國家疾控局倡室內及乘坐公共交通戴口罩 有效預防呼吸道傳染病

撰文:林芷瑩
出版:更新:

12月9日,國家疾控局發布關於印發《預防呼吸道傳染病公眾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
《指引》提到,呼吸道傳染病的常見病原有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肺炎支原體、呼吸道合胞病毒等,主要通過呼吸道飛沫、吸入帶有病原體的氣溶膠或密切接觸等途徑傳播。科學佩戴口罩是預防呼吸道傳染病的有效措施。

《指引》指出,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前往室內公共場所或與他人有少於1米的近距離接觸;出現發燒、咳嗽、流涕、咽痛、肌肉酸痛、乏力等症狀者前往室內公共場所或與他人近距離接觸;前往醫療機構就診、陪診、陪護、探視時,應佩戴口罩。

同時,在呼吸道傳染病高發期間,外來人員進入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托幼機構等場所;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托幼機構、學校等重點機構的醫護、餐飲、保潔、保安等公共服務人員工作期間,也應佩戴口罩。

《指引》指出,在呼吸道傳染病高發期間,建議在以下場景佩戴口罩,包括乘坐飛機、火車、長途車、輪船、地鐵、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進入超市、影劇院、客運場站、廂式電梯等環境密閉、人員密集場所;長者、慢性基礎疾病患者、孕婦等前往室內公共場所;與出現呼吸道傳染病症狀者共同學習、生活或工作期間。

至於在體育鍛煉時,或處於露天廣場、公園等室外場所,或3歲及以下嬰幼兒,則建議不佩戴口罩。

《指引》提醒,口罩產品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或呼吸道傳染病症狀者,建議佩戴N95或KN95等防護口罩(無呼吸閥)或醫用防護口罩,其他人員建議佩戴即棄的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兒童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或呼吸道傳染病症狀者,建議選用兒童防護口罩,其他兒童建議選用兒童衛生口罩。

《指引》指出,個人可根據自身健康狀況和需求自主選擇是否佩戴口罩,並注意及時更換;心肺功能障礙患者應在醫生指導下佩戴口罩。各地疾控部門應及時動態發布當地呼吸道傳染病疫情形勢,提醒公眾科學佩戴口罩。《指引》將根據呼吸道傳染病防控需要動態優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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