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警方破虛擬貨幣洗錢案拘63人 現金堆成山涉案金額達120億
內蒙古警方破獲一個涉嫌利用虛擬貨幣交易洗錢的犯罪集團,涉案金額高達120億元(人民幣,下同)。警方跨省行動,拘捕63人,共計收繳違法所得約1.3億元。
今年7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聯勤中心發現疑犯石某園在轄區辦理的建設銀行卡內資金流水異常,月流水交易量1000餘萬元,涉嫌洗錢犯罪。經研判發現,石某園的集團成員涉及多個省市(自治區),參與人員眾多,涉案資金巨大,涉嫌利用區塊鏈兌換虛擬貨幣幫助上游犯罪集團洗錢。
接到線報後,內蒙古通遼市公安局科爾沁分局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今年9月7日,科爾沁分局調動警力230人,分赴遼寧、吉林、黑龍江、廣東、福建、江西、安徽、北京、河北、河南等地開展集中收網行動。
今年10月13日,警方成功將潛逃至泰國曼谷的主犯張某,以及技術運維人員張某陽勸返回國。專案組與雲南昆明警方合作,兩人集中隔離排除疫情傳播風險後,同月21日由雲南昆明警方從雲貴邊界接回並移交科爾沁分局偵查員。
科爾沁分局全面搗破以季某、王某、張某為首的洗錢集團,拘捕63人,搗毀洗錢、跑分窩點10餘個,共計收繳違法所得約1.3億元。
經查,警方發現涉案集團利用數字虛擬貨幣交易兌換,幫助境內外的犯罪集團洗錢。涉案集團分工明確,2021年5月開始,利用通訊軟件 Telegram 串聯發展下線人員,將涉嫌網絡傳銷、涉詐、涉賭等犯罪資金通過波場鏈(USDT-TRC20)、以太坊鏈(USDT-ERC20)轉換為虛擬數字貨幣泰達幣(USDT),最後利用通過其招募的眾多不法人員註冊匿名區塊鏈帳戶地址,兌換人民幣付給上游犯罪集團金主,從中攫取非法利益。
同時,該集團在全國多地有窩點,「接單」後洗錢任務會分配到各地的洗錢小組,小組長再各自招募底層洗錢人員,在線上或線下操作。每完成一單洗錢業務,集團頭目、小組長、取款手、底層洗錢人員等各層級都會按不同比例獲得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