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干預司法活動 上海檢察院原檢察長張本才被決定逮捕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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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張本才涉嫌受賄一案,已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本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現年55歲的張本才是山東臨沂人,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機關報《檢察日報》的創始人之一,早年曾出任最高檢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新聞辦主任。2016年他當選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成為當時最年輕的省級檢察院一把手。2018年2月,他當選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今年6月,張本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同月被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罷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代表資格終止。
今年9月,張本才被雙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查,張本才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對本職工作不擔當不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大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多人安排工作,敗壞任職單位選人用人風氣;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破壞司法公正;執法犯法,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開發、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