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原公安廳廳長王大偉受賄假結婚被捕 前兩任也落馬
10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遼寧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大偉涉嫌受賄一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據了解,遼寧省公安廳近3任廳長均落馬。通報稱,王大偉試圖掩蓋自己「裸官」身份,不惜搞假結婚欺騙組織收受賄絡。
今年3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遼寧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王大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9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王大偉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對其作出「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處分,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通報中提到,他「為掩蓋『裸官』問題,搞假結婚欺騙組織」。
據人民網介紹,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國外或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公職人員。
10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遼寧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大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大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了解,王大偉今年58歲是一名長期在東北公安系統任職的「東北虎」。公開資料顯示,王大偉曾在多個部門工作,先後擔任過國家林業投資公司林業森工項目部綜合處官員,國務院經貿辦主任科員,國家經貿委辦公廳副處級秘書、正處級秘書,中國聯通公司計劃市場部副部長,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正局級)等職。
《紅星新聞》報道,在遼寧省公安廳廳長這一職位上,王大偉的前任是薛恆,薛恆的前任是李文喜。三人都相繼落馬
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遼寧省公安廳廳長是薛恆。據中紀委消息,2021年8月,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薛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21年,薛恆直接或者通過親屬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35億餘元。2019年,薛恆離職後,利用其原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他人請託,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86.3萬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002年5月到2011年3月,遼寧省公安廳廳長是李文喜。2021年1月,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李文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泰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21年,李文喜利用擔任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中國警察協會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逃避刑事追究、企業生產經營和辦理採礦手續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46億餘元。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