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原行長田惠宇涉受賄濫權 被最高檢決定逮捕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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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三(26日)公布,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行長田惠宇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一案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檢日前依法對田惠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招行原行長田惠宇決定逮捕。(資料圖片)

56歲的田惠宇曾任上海銀行副行長、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行長、中國建設銀行零售業務總監兼北京市分行行長等職,並於2013年5月成為招行歷史上第3名行長,直至今年4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落馬。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本月初通報,田惠宇身為長期在金融領域工作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罔顧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職責使命拋在腦後。

又指田惠宇以權謀私、損公肥私,濫權斂財、貪婪無度;生活腐化、道德敗壞。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田惠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