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受害人親述事發經過 主犯被訊問畫面首度公開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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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發生的唐山燒烤店惡意傷人事件引起全國震怒。今日(29日),《央視》獨家披露了唐山打人案中多個細節,並首次公開本案主犯陳某志被訊問的畫面。

受害人澄清謠言

6月10日凌晨2時40分,受害人王某某與另外3名同事相約到河北唐山市路北區某燒烤店用餐,陳某志等人剛與4名外省人員因密謀實施賭博違法犯罪,到該店聚餐飲酒。期間,陳某志上前並騷擾王某某,「穿綠衣服男子就進來了,進來然後咱不知道上吧台說的什麼,完了然後回來就摸我,然後我就不讓,他就給我一電炮(耳光)」。

閉路電視畫面顯示,在遭到拒絕與斥責後,陳某志等人對4名受害人拳打腳踢並使用椅子、酒瓶擊打,又將及害人拖到燒烤店外繼續毆打。隨後,受害人跑到燒烤店旁的小巷,由於是閉路電視的盲區,網傳受害人曾遭性侵、從高處被扔下、被汽車碾壓等。

受害人親述事發經過。(影片截圖)

王某某表示,當時有好幾個人毆打她們,打完後更強調不許報警,不許找人,「否則就弄死我們,然後就跑了」;至於網傳的被汽車碾壓、被性侵等則是謠言。

廊坊公安機關專案組民警蘇凡稱,在小巷內,陳某志等人毆打受害人後走出小巷。從首名疑犯陳某亮走入小巷,至最後一名疑犯沈某俊走出小巷,過程大約持續1分41秒。

網傳受害人在燒烤店旁的小巷內遭性侵、被汽車碾壓等,後經證實為謠言。(影片截圖)

公開披露受害人治療畫面、傷情

當晚案發後,4名受害人由救護車送院救治。其中,兩名輕傷的受害人經醫院檢查無需留院治療,自行離開;兩名傷情較重的受害人住院治療,7月1日出院。經司法部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法醫鑑定,受害人王某某、劉某某為輕傷二級,李某、遠某為輕微傷。

主犯被訊問畫面首度公開

6月11日,河北、江蘇兩地警方先後將陳某志等9名涉案疑犯拘捕歸案。陳某志被警方拘捕歸案後,並承認自己打人,「我在老漢城燒烤店。當時我們毆打幾名女子了」。

經過2個月徹查,專案組最終查明陳某志等涉嫌違法犯罪的全部事實。8月11日,陳某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案件偵查終結,移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8月26日,檢察機關依法起訴陳某志等28人,認定本次唐山燒烤店打人案涉嫌尋釁滋事犯罪。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春蕾表示,陳某志等多人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辱罵恐嚇他人,造成兩人輕傷,兩人輕微傷,情節惡劣,其行為符合刑法第293條的規定,構成尋釁滋事罪。

主犯陳某志被警方訊問畫面首度公開。(影片截圖)

「保護傘」被留置等畫面首次披露

目前,河北省紀委監委就唐山打人事件, 對15名相關人員立案調查,其中8名公職人員採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違紀違法及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賄、受賄等犯罪問題。

河北省公安廳副廳長史貴中指出,本案暴露出一些地方公安機關在警務工作機制、執法辦案水平、民警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可說是教訓十分深刻,值得認真反思。對於公安機關內部極少數害群之馬,河北省公安廳將會同紀檢監察機關堅決予以查處,絕不姑息。

8名公職人員被採取留置措施。(影片截圖)

為何將陳某志等人定性為惡勢力組織?

檢察機關查明,2012年以來,陳某志等人長期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非法拘禁、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尋釁滋事等刑事罪,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行政違法案件,逐漸形成以陳某志為首的惡勢力組織。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陳某志等28名被告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6條規定,對陳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訴。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春蕾指出,該惡勢力組織在唐山市等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包括刑事犯罪案、行政違法案,擾亂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但其組織較為鬆散。根據《反有組織犯罪法》以及「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案件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將陳某志等28人認定為惡勢力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