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系」肖建華在滬判刑13年罰款650萬 5年前香港神秘失蹤
5年前在香港神秘失蹤的內地富商、有「中國摩根」之稱的「明天系」掌門人肖建華及明天控股有限公司,被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單位行賄罪,於今年7月4日在上海受審。
該案周五(19日)在上海一中院公開宣判,被告明天控股被罰款550.3億元(人民幣.下同);對被告人肖建華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罰款650萬元;對明天控股和肖建華在上述犯罪中的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上海一中院表示,經審理查明:被告明天控股於1999年注冊成立,被告人肖建華為明天控股的實際控制人。2004年起,明天控股、肖建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和監管規定,採分散股權、層層控股、隱名控股等手段,實際控制新時代信託、天安財產保險、天安(貴州省)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包商銀行、華夏人壽保險、天安人壽保險、易安財產保險等多間金融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平台。
法院提到的主要犯罪行為包括:
2010年1月至2017年1月,明天控股、肖建華以實際控制的多間公司作為融資和擔保主體,承諾還本付息,操控新時代信託、天安財險、天安金交中心分別發售主動管理類集合資金信託產品、超出發售比例和銷售規模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發售個人端及法人端理財產品,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共計3116億餘元。
2012年7月至2017年1月,明天控股、肖建華操控包商銀行對明天控股的虛假融資項目不開展實質審核,違反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對銀行開展業務的規定,違背銀行與客戶約定,通過直接或間接購買信託、資管計劃的方式將存款、理財資金等銀行客戶資金及受託財產轉移至明天控股支配使用,擅自運用客戶資金及受託財產共計1486億餘元。
2013年11月至2017年1月,明天控股、肖建華操控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對明天控股設立的虛假融資項目不開展實質審核,違反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對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規定,通過直接或間接購買信託計劃的方式將保險資金轉移至明天控股支配使用,違法運用資金共計1909億餘元。
法院還表示,明天控股將上述犯罪違法所得主要用於收購金融機構、證券交易、海外投資等。案發後,明天控股及肖建華通過變賣資產、境外資金回流等方式,歸還了部分違法所得。2001年至2021年,明天控股、肖建華為逃避金融監管及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另案處理)行賄股份、房產、現金等財物,共計折合6.8億餘元。
上海一中院認為,明天控股、肖建華的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單位行賄罪,依法應數罪併罰。明天控股、肖建華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嚴重危害國家金融安全,嚴重侵害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應依法嚴懲。明天控股、肖建華具有自首、認罪認罰、配合追贓挽損等情節,肖建華還具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寬處罰。上海一中院根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上述判決。
肖建華生平及被帶走事件回顧:
肖建華生於1972年1月13日,山東省肥城市安駕莊鎮夏輝村人。父親肖富銀是當地一個初中老師。1986年,作為泰安市的高考狀元,年僅14歲的肖建華進入北京大學法律系就讀,1989年六四事件期間任北大學生會主席,曾協助官方化解學潮。
他在1993年創辦北京北大明天資源科技有限公司,其後創辦、參股和投資了大量企業,經商時認識眾多高官家族。外國傳媒曾披露,肖建華與多名江派的「太子黨」關係密切。外界統計,他掌控最少9間上市公司,資產規模達1萬億元,有估計指他個人財富就高達400億元人民幣。
2017年1月27日,肖建華突然於香港四季酒店被不明人士帶走。消息向《香港01》確認,香港警方曾於農曆新年時接報一名姓肖男子失蹤求警協助,但其後就指當事人已身在內地,要求銷案。而警方亦確認對方曾於年三十當日(27日)經香港一個口岸返回內地。事發後,肖建華曾於旗下公眾號刊登聲明稱並未被帶走,但文章被刪除,他其後又在本港報章刊登有關聲明。
肖建華是加拿大公民,並被安提瓜和巴布達任命為巡迴大使。擁有香港居留權及加拿大、安提瓜和巴布達的雙重國籍。
今年6月,美媒《華爾街日報》披露肖建華最快將於7月初在上海受審;加拿大政府7月5日發聲明指,中國政府拒絕讓加拿大外交官旁聽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