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再提「限高令」:500米以上建築不得建 高樓為何比天高?
近期,國家發改委再提「限高令」,不得新建500米以上的建築。而且在方案中對新建250米以上的建築,也提出要進行嚴格限制。
官方媒體《央視財經》報道,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印發了《「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築,500米以上的建築不得再建,250米以上的建築要嚴格限制。
《方案》提到,推動開展城市設計,加強城市風貌塑造和管控,促進新老建築體量、風格、色彩相協調。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築方針,治理「貪大、媚洋、求怪」等建築亂象。
超高建築曾受到多國熱捧,甚至一度被視為評判經濟發展的重要標誌之一。超高建築的建設和維護成本相當驚人,往往是普通建築的數倍。像杜拜的哈利法塔在夏天制冷需求最高峰時,需要約1萬噸冰塊融化所提供的制冷量,高峰期的電力需求更是高達36000度,相當於同時點亮36萬個100瓦燈泡。
「摩天大樓」為何比天高?
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周素卿教授、國立東華大學台灣文化學系副教授林潤華曾在「與世爭高:台北市高層建築生產的在地脈絡」文章中提到,在全球化的影響與後工業社會的形成趨勢下,作為企業辦公大樓之所在的「高層建築」與「摩天大樓」,已成為城市最顯著的地景,並引領著都市的空間形式。
文章指,1980年代後,開發中國家的首要城市或門戶性城市亦成為高層建築競相爭鳴的新場域,因為,高層建築一方面是這些國家的新興資本展現其企業權勢的方式,也是這些城市建立國家或城市認同、及宣告國際競爭力與城市行銷的重要手段。上海的「金茂大廈」和浦東「陸家嘴金融貿易區」的開發,則是朱鎔基任職上海市長時,在中央政府積極介入下,企圖重新發展上海成為世界城市的重要發展計畫。
文章稱,1990年代的香港更是經由國家與企業的聯盟,不斷地以大規模的高層建築來強化都市地景,作為財富、成就與全球城市的象徵,來宣告香港在亞太地區及世界經濟中的領導性角色。
他們提到,台灣最早在1990年提出六大金融改革計劃,提升台灣成為國際區域金融中心,其中提出設立國際金融大樓的計畫,目的在提供跨國金融企業便利的通訊與設施,在形體上又要「高、大、奇、巧」,且要100層以上,以吸引國際目光,助益對外商的吸引力,複製並取代香港的形象,才設計和籌建「世界第十一高樓」台北101。
他們認為,亞洲高層建築「爭高」的發展趨勢多歸因於以美國為主的經濟體因經濟蕭條、營造業萎縮,造成許多建築師向正在蓬勃發展的亞洲城市拓展業務,而亞洲國家又欲以技術與資本密集的高層建築來塑造國家現代化的形象、以吸引更多的外來投資,造成亞洲建築爭高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