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康復者過往核酸記錄查不到 上海人大禁以患傳染病為由拒錄用
上海新冠康復者「求職歧視」問題或迎來轉機,目前只能在「隨申辦」App查閱7月的核酸檢測結果,未能翻查近3個月的檢測記錄。
今日(21日),上海人大明確規定,任何用人單位不得因勞動者患傳染病而解除其勞動合同,招聘時不得以曾患傳染病為由拒絕錄用。
據此前報道,不少求職者在上海遭到歧視,只要曾經感染過新冠肺炎或到過方艙醫院,都不能順行求職,有企業甚至在招聘要求寫明「陽過的不要、進過方艙的不要」,或在面試時翻閱核酸檢測記錄,只要發現曾有陽性就不招聘。不少康復者因求職艱難,一度躲在上海虹橋火車站洗手間,或到處流浪。
報道指,曾遭「求職歧視」的出艙人員何貴(化名)透露,7月14日前的核酸記錄已經無法查看,意味著在面試時,招工單位無法查閱求職者的陽性感染記錄,好消息!以前的陽性記錄都查不到了,看來政策對我們鬆綁了!」。
何貴曾在上海國際賽車場方艙擔任志願者,主要負責安保工作。 4月27日,他確診感染新冠,經過18天治療,至5月20日才正式解除隔離。出艙後,他接連遭遇「求職歧視」,連面試的資格都沒有。
6月27日,在四處求職無果後,何貴回了安徽老家。7月14日,他又回到上海求職,後經同事介紹,成功在浦東一家汽車配件廠的叉車工崗位工作,「有很多與我一樣被感染的同事,我們以前找工作老是怕因為曾經陽性過而被拒絕,現在終於沒有這個顧慮了!我也不用擔心單位知道自己陽過以後把我辭退了」。
另一名康復者段川(化名)表示,昨天(20日)還能查閱5、6月份的核酸記錄,今天只能從7月6日開始查閱,「不顯示以前的記錄,就沒有人知道我是否去過方艙醫院當過志願者,找工作就和大家一樣,沒有人再把我區別對待了」。
今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促進就業工作的決定》,其中明確任何用人單位不得因勞動者患傳染病而解除其勞動合同,在招聘時不得以曾患傳染病為由拒絕錄用。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上海就業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第二季度本市平均城鎮調查失業率達12.5%。同時,近期有關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以及疫情導致就業困難人員失業等方面的訴求大幅增加,企業勞資糾紛矛盾也明顯增多,因此有必要制定出台相關法律性問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