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超生兒被政府抱走非個案?湖南邵陽10年前3千美金賣超生嬰兒

撰文:蔡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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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全州唐月英和鄧振生夫婦因超生且無力繳付罰款,年僅1歲的兒子被抱走,官方稱「社會調劑」一事引發內地輿論高度關注。

據了解,內地過去也傳出超生嬰兒被政府抱走的新聞。2011年《財新周刊》曾獨家揭露湖南邵陽超生嬰兒被政府以3,000美金「外銷」、2014年《中國青年報》報道四川達州一歲小孩因超生被抱走,當時就有「社會調劑」的說法。

2011年「邵氏棄兒」案:超生嬰兒被賣至國外

2011年《財新周刊》揭露,湖南邵陽計生部門以落實計劃生育政策為名,將10餘名嬰幼兒強行抱走送入邵陽福利院。據媒體報道,當中有部分嬰兒其實是頭胎生育。計生人員向孩子家人收取社會撫養費以贖回小孩。對於繳不起罰款的家庭,嬰幼兒被送往福利院「出售」,以收養名義「銷往」國外。

2005年,楊理兵和妻子曹志美的女兒楊玲出生不久,就被鎮裡的計生幹部以未交「社會撫養費」為名強行抱走。2009年,楊理兵得到兩張女兒照片並被告知女兒已經在美國。

在邵陽,楊理兵的遭遇並非孤例。當地將未婚先育、超生等不符合收養規定的孩子「沒收」,並向其家人索要約萬元人民幣的社會撫養費。若家屬無力負擔費用,計生辦偽造文書使嬰兒身份變成「棄兒」,送到福利院統一改姓「邵」。改名後由外籍人士收養,福利院獲得3000美元「贊助費」,計生辦工作人員也會從中得到1,000元人民幣或更多的提成。

中國一胎化政策下,地方政府將超生嬰兒「沒收」釀成許多家庭悲劇。(視覺中國)

2011年《邵氏棄兒》報道一經刊發,在海內外引發廣大討論。湖南省委要求全面徹查,邵陽市委市政府以及隆回縣委、縣政府,開啟聯合調查。但後來發布的調查結果卻否認存在買賣嬰兒行為。稱涉事的14名嬰幼兒中,8名是非法收養的棄嬰,5名是當事人隱瞞血緣關系,一名為親生父母非婚生育,自願送交給社會福利院。

近日在廣西全州「社會調劑事件後」,「邵氏棄兒」報道再次被翻出,但文章很快遭刪除下架。

「一胎化政策」嚴打超生:打爛房子、沒收孩子、搶嬰兒

1979年,內地29個省區市有27個出台了相關計劃生育條例,以經濟、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控制生育,落實「一胎化政策」。1980、1990年代,部分地方政府為完成「政績考量」和賺取「社會撫養費」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嚴格處罰一胎化政策,造成許多家庭悲劇。

《邵氏棄兒》一文報道,在1997年以前,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處罰是「打爛房子」、「抓大人」。但據湖南邵陽隆回縣高平鎮村民所稱,2000年以後,不砸房子了,改為「沒收」小孩。「邵氏棄兒」一案更爆出「搶嬰」產業鏈,政府部門將超生嬰兒沒收賣至國外。

內地近年推行三胎政策,但80年代嚴格執行一胎化政策造成的許多問題仍未解決。(VCG)

除湖南邵陽、廣西全州外,值得一提地是,桂林市衛健委人口家庭科的鄧科長,也證實1980年代當地曾有過「社會調劑」政策。2014年四川達州達川區木子鄉也曾出現羅姓夫婦孩子超生被公職人員抱走,經歷幾次「轉送後」孩子下落不明的新聞。

當時羅姓夫婦告上法庭稱兩人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力繳納罰款,主管部門在對二人作出行政處罰和「調劑」送養小孩的行政行為時,未出具行政處罰決定和送養及收養小孩的信息,存在重大過錯。要求當地政府承擔夫婦24年以來尋找兒子的各項損失150萬元。但一審法院駁回孩子父母的全部訴求,案件審理費由敗訴一方承擔。羅姓夫婦上訴,但二審仍維持原判。

近日廣西全州超生兒被抱走新聞,過往超生兒被政府抱走的類似案件再次被翻出,證實並非只是個案。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宏在《經濟觀察報》撰文批評,將孩子殘忍地從父母身邊奪走,並像物品一樣調劑給他人,不僅挑戰了基本的道德人倫,而且已經構成犯罪。

他在文中提到,計劃生育於1982年在中共十二大中被定為基本國策,同年被寫進《憲法》,計生工作也由此進入全面普及的階段,「但政策的推行和實施並不能突破法律的界限,這是政府行為的一般准則。」趙宏表示,為了遏制計生工作中屢次出現的違法行政,我國於2001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於計劃生育法》,核心目的就是將計劃生育這項基本國策的推行納入法制軌道。

趙宏呼籲,除了對責任人員進行追責,政府應調查這些「被調劑孩子」的訊息,更要幫助他們找到回家的路,文中更直言「當年因此(計生部門社會調劑)失散的不是一個,而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