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原副主席徐炳松出獄辦壽宴引爭議 曾懺悔道:貪婪僥倖毀了我
因涉貪在20多年前被判無期徒刑的廣西自治區原副主席徐炳松,出獄後近日舉辦壽宴,還邀請同樣落馬入獄後獲釋的廣西欽州原市委書記俞芳林,以及廣西政商學界人士等到場賀壽。壽宴影片網上傳開後引發輿論,遭批評貪官道德盡失,毫無羞恥感。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這場壽宴據悉上週三在廣西南寧一家酒店內舉辦。網上流傳長達10分鐘的影片顯示,壽宴當天席開10餘桌,氣氛熱烈。年近八旬的徐炳松致辭時透露,當天出席壽宴的包括親朋好友,還有以前與他共事「非常親密的同事」;他向在場介紹的第一人是也曾被查入獄的俞芳林。徐炳松形容俞芳林是自己過去在玉林工作的拍檔,後來的欽州市委書記。
今年70歲的俞芳林曾是廣西最年輕的廳級官員,因斂財390多萬元人民幣,於2000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報道稱,俞芳林因檢舉時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杰,有重大立功表現才免於死刑,而成克杰是中共史上唯一被司法機關處決的黨和國家領導人。
按照中國有關法規,被判無期徒刑的犯人,一般只要坐牢滿兩年,表現良好,就可獲減刑為有期徒刑二十年。所以被判無期的徐炳松和俞芳林均已獲釋。
七次收受共55萬 判無期徒刑
徐炳松1942年1月出生,1965年入黨,1988年至1993年先後任廣西玉林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地委書記,1993年1月至1998年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1998年5月23日因涉嫌受賄被依法逮捕;9月被開除黨籍;1999年8月,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徐炳松於1995年8月至1997年6月,利用職務之便,通過寫條子、批示、直接過問干預等行為為他人謀利益,先後七次收受他人財物共55萬元人民幣,構成受賄罪,遭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徐炳松不服,提出上訴。經二審法院審理維持一審法院判決。
徐炳松:貪婪的慾望和僥倖的心理毀了我的一切
嵩縣人民法院2003年7月21日發表《貪官懺悔錄》,徐炳松懺悔道:
我區區一個窮孩子,無祖蔭可言,同齡者大都工作在生產第一線,惟我們少數脫穎而出。雖然自己付出不少艱辛,更多的卻是組織的悉心培育,父老鄉親的厚愛,家庭的支持和犧牲。在工作步入成熟、事業有成之際,事業的成就、家庭的幸福、個人的前途同時喪失,真是痛悔莫及!
黨中央曾反覆告誡全黨,絕不可以用商品交換的原則取代黨的原則,同時特別要求各級領導,尤其高級領導幹部必須嚴格自律。
對於這些告誡,我在前期是聽得進也是嚴格遵循的。但是,社會逐步變得五彩斑斕,誘惑在增多,身處領導崗位,大權在握,面對這種態勢和環境,意志不堅定者逐步發生變化,我就是其中的一個。
由於現行機制上的某些缺陷,使得權力過於集中,有的人為了得到「背景」保護以及對新利益的追求,總是自願不自願地以他們所得利益的一部份,主要是金錢去換取權力的保護和支持。掌握權力的部門和實體不可避免地要經常面對著這種交換的考驗,意志薄弱者就常常經受不住這種考驗。
面對這種誘惑,思想已發生變化的我,防線逐步開始瓦解,由抵制、拒絕變得躲躲閃閃,然後由躲躲閃閃變得心存僥倖。我自以為,反正我沒有去主動索取,收的也只是個人的錢,而這種狀況比比皆是,誰能抵擋得住。加上隨著年齡增大,我開始考慮退休的後路,於是心安理得以致完全喪失了抵制力。
其實,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這些黨員領導幹部的生活也得到了不少的改善,我的老伴、兒子、兒媳全都有較好的工作,收入不菲。在我實際生活中,住房、坐車、醫療、吃飯,以及其他的活動的水準是絕大多數人達不到的,甚至是不可比的。組織和人民給予我的確實已經很多很多。但不容置疑的是,我確實還在貪!
有了貪欲,我還能有多少自制的勇氣?從小貪,到大貪,以致後來貪婪成性,這樣的發展,後果不堪設想。我萬分痛悔,我的身上正發生著這樣的變化!
我完全辜負了黨多年悉心的教育培養,愧對廣西父老鄉親對我一貫的信任支持,不管組織對我作出怎樣的處理,我將從中吸取沉痛的教訓,以此警示他人,永遠警戒自己,從零開始,重新做人。
俞芳林:我走上了讓權力變資本的道路
影片中的俞芳林1952年7月6日出生,廣西欽州市原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曾任北流市委書記、玉林地區行署專員、玉林地委書記。2002年10月3日,被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長唐任伍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年近八旬的徐炳松辦壽宴如只邀請親朋戚友,也屬於人之常理,但「把過去同樣犯了錯誤、判了刑的這些人招來互相打氣、稱兄道弟,很顯然這種向法律示威、政府示威的味道相當濃。」
唐任伍指出,徐炳松當年官至廣西副主席,人脈廣泛,當中可能有一些人受過恩惠,現在為他撐腰,徐炳松事件顯示腐敗分子在位時已為不當官以後的日子舖好路。
「這表明反腐一定要向縱深發展,隱性的腐敗要逐步揭發出來,防止像徐炳松這種現象出現。」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