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壩惡勢力頭目被執行死刑 曾被稱「不怕閻王的人」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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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15日),四川阿壩惡勢力頭目羅登被依法執行死刑。

2018年4月10日,羅登在阿壩州若爾蓋縣唐克鎮一草場內被抓獲。(中央政法委長安劍微信公眾號)

據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消息,2022年6月15日,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罪犯羅登驗明正身,依法執行死刑,阿壩州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全程監督。行刑前,安排罪犯羅登會見了其家屬,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利。

內地媒體報道, 羅登綽號為「不怕閻王的人」,此前長期流竄在四川、青海、甘肅三省交界地區,多次欺凌群眾、暴力收債、敲詐勒索、打架鬥毆,甚至在2016年持刀殺人後攜帶衝鋒槍、手榴彈逃亡兩年。

2018年4月10日,在160名武警、公安的圍捕下,羅登在阿壩州若爾蓋縣唐克鎮一草場內被抓獲,在其藏匿的帳篷內發現仿56式衝鋒槍一支、子彈78發,彈夾2個,手榴彈1枚等。

阿壩警方曾發布懸賞通告追緝羅登。(阿壩平安微信公眾號)

2019年11月3日,阿壩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指,被告人羅登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人民幣,下同),違法所得贓款人民幣四十二萬元,繼續追繳,發還給各受害人;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違法所得贓款人民幣四十二萬元,繼續追繳,發給還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