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浙江放寬核酸政策 允省內無需陰性證明即可自由流動
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周二(7日)室發布《關於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加快人員貨物自由流動的通知》,要求切實做到放得開、管得住,高效推進人暢其行、物暢其流,堅決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層層加碼,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等。當中提到,省內無中高風險地區且7天內無社會面本土疫情的縣(市、區)人員,在省內無需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可自由流動,但應提醒其落實目的地常態化核酸檢測要求。
通知要求,發生社會面本土疫情時,對「三區」內人員嚴格落實相應疫情防控措施,但不得隨意延長中高風險地區及封控區、管控區的管控時間,不得隨意擴大採取隔離、管控措施的風險人員範圍,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拒絕為急危重症和需要規律性診療等患者提供醫療服務;「三區」外人員經省市專家風險評估後,科學制定相關政策保障其安全有序流動,不得隨意關閉低風險地區保障正常生產生活的場所、將限制出行的範圍由中高風險地區擴大到其他地區。
之後,據省疫情防控辦每日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劃分情況,精準落實相應的人員健康管理措施,不得隨意擴大實施隔離等健康管理措施的人員範圍及延長風險人員實施隔離等健康管理時間。省外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來浙返浙人員,倡導其在來浙首站作免費「核酸+抗原」雙檢測,抗原檢測陰性後即可自由流動。省外低風險地區人員無需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可來浙返浙並自由流動,不准對其採取強制勸返、隔離等限制措施,但應提醒其落實目的地常態化核酸檢測要求。實行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通用,各地不得要求省外來浙返浙人員在核酸檢測結果有效期內重複檢測。
還有安全有序做好全國高校學生返鄉工作,高校所在地如發生疫情,但未傳入高校且經7天以上封閉管理後,學生可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所在高校證明,從學校到目的地「點對點」閉環返鄉到家,實行7天日常健康監測。除上海來浙返浙學生外,不得對上述學生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確需隔離的,各地要加強關心關愛,免除其包括餐飲費用在內的集中隔離費用。
通知進一步提到,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閘,嚴禁硬隔離縣鄉村公路,不得擅自關停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鐵路車站和民用運輸機場。封控區、管控區內港口企業應提前安排工作人員進駐,實行封閉式管理,確保港口24小時作業能力。同時,對來自低風險地區的貨運車輛,不再查驗司乘人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得限制其自由通行。司乘人員行程卡帶星號的,對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綠碼、體溫檢測正常的,予以快速放行;對到達目的地時核酸檢測結果超過48小時的,落實「即採即走即追」制度,不得以等待核酸檢測結果為由限制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