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市員工哄抬物價牟利被捕 市監局:依法查處囤積居奇等行為

撰文:梁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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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青浦公安分局破獲一宗哄抬物價非法經營案,超市員工大量購買商品,並在加價後向封控小區居民銷售牟利。另外,上海已查辦224宗疫情期間價格違法行為案件,當中有超市哄抬價格過一倍,被責令退款。

上海市公安局昨日(17日)消息,4月以來,疑犯尤某某利用職務便利大量購買肉、麵包等商品,再將每份商品加價後向封控小區居民銷售。目前,尤某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上海警方表示,對利用疫情趁機哄抬物價牟利的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將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嚴肅查處,切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安全穩定,保障市民群眾合法權益。

上海市有幾十萬畝蔬菜基地,足以供應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但物流系統不暢順,運輸物資車輛的「通行證」更一證難求。(美聯社)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表示,本輪疫情以來,上海市場監管部門緊盯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價格,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價格違法行為。 3月14日以來,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向各市場主體發放提醒告誡函41214份,累計查辦案件224宗。

前日(16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佈一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其中,在疫情期間哄抬價格方面,本利豐超市所銷售的部分蔬菜價格偏高,包括茄子進銷差價率為137.6%,薯仔進銷差價率為168.5%。當事人違法所得合計為1802.34元(人民幣,下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擬責令當事人改正並退款,若在規定時限內未能退還的則予以沒收,罰款9011.7元。

在不明碼標價方面,宋加銀食品經營部對外銷售的薯仔、蘿蔔、椰菜、大白菜等蔬菜,僅通過口頭形式向消費者告知價格,未在現場放置任何價格標籤用以標明所售蔬菜的品名、價格、計價單位等內容。其行為構成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擬作出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000元。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彭文皓表示,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強對經營者價格行為監管執法,將依法查處個別假借團購之名,實施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價格違法行為,呼籲市民如發現涉嫌違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應即時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及時開展調查,並對查實存在違法行為從快從嚴從重處理。

上海疫情持續,圖為5日上海楊浦區穿著防護衣的防疫人員協助運送物資。(中新社)

網民睇法:

先保障平價菜進城吧。

這種時候了,還這樣?良心去哪了?

希望嚴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