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政協委員提「憑婚證查配偶財產」 解決離婚時分產困難問題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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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黃綺在兩會期間提出,離婚時往往存在對另一方財產情況不明晰的情況,導致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困難,她建議增加「夫妻共同財產知情權」,如憑藉結婚有效證件去查詢對方財產,來確定離婚經濟補償該補多少,夫妻共同財產能分多少。
這則提議在網絡引起熱議,不少網民卻紛紛表達反對意見,認為「這條通過的可能性太低了」。有網民表示,90後的結婚意願已經夠低了,結婚證若功能如此強大,那麼人們領取結婚證時就更要慎重的考慮再三了。
也有人表示,該委員對於法律了解有所欠缺,「本來結婚雙方的婚前財產都是各自所有的,婚後的共同財產才是兩個人共有的。你拿著結婚證,是讓你查配偶名下的全部財產呢?還是查婚後共同財產呢?」
對此,元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郭輝律師表示,這個提議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是從實踐上難度比較大,因為目前民政部的數據沒有聯網,銀行、證券公司、房地產交易大廳這些單位無法去核實結婚證的真偽。另外,夫妻之間也有私隱權的保護,如果實施的話,也需要確立適用範圍。
網民熱議:
「鼓勵離婚?」
「官員財產到現在還不能查,難道查普通人的?請問哪個群體更透明清廉好查一些呢?」
「要查詢的前提是,簽署對配偶的所有債務已知情,並且願意承擔相應責任。不然,你倒總想著摸清楚對方根底,總想著怎麼分割,卻對債務裝傻,這怎麼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