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政協委員建議: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最高可判死刑

撰文:蘇子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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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八孩母遭鐵鏈拴在破屋的事件近期備受輿論關注之際,兩會即將召開,一直備受關注的「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也出現在了很多兩會代表委員們的提案中。

據中國新聞網3月3日報道,政協委員、湖北省首義律師事務所主任謝文敏受訪時建議,將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法定刑,提高至與拐賣婦女兒童罪法定刑一致。依據刑法規定,如果沒有其他犯罪情況,拐賣婦女兒童罪起刑為五年,最高刑期也不過十年,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法定刑最高刑為三年。

謝文敏表示,「由於受害人強烈反抗、逃跑,在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中,往往伴隨強姦、故意傷害致人重傷、虐待等行為。」雖然刑法也規定在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中,犯有其他罪名的,按照其他罪名定罪處罰,但是這類犯罪取證困難,追責並不容易。因此她又建議,將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的法定刑加以提高,最高可判處死刑,以起到震懾和預防作用。

近期,江蘇八孩母遭鐵鏈拴在破屋的事件備受社會輿論關注。中國公安部決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

公安部要求深刻認識當前拐賣犯罪新形勢新特點,重拳出擊、多措並舉,將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作為今年重點任務來抓,當中要集中摸排一批線索,特別是對來歷不明的流浪乞討、智力障礙、精神疾病、聾啞殘疾等婦女兒童要全面摸排,確保底數清、情況明;又提到建立健全舉報機制,廣泛發動群眾揭發檢舉涉拐線索,對疑似被拐人員和尋親人員,要第一時間採集DNA等訊息,加強訊息研判,為專項行動提供有力支撐等。

此外,對失蹤未成年人、疑似被拐賣被侵害婦女立即啟動快速查找機制,確認為拐賣案件的要嚴格執行「一長三包」責任制,力爭現案全破、盜搶兒童案件必破;要多破積案,在常態化偵破拐賣兒童積案的同時,重點攻堅拐賣婦女積案,全力組織開展攻堅突破;要督辦大案,公安部將掛牌督辦一批久偵未破、影響惡劣的重大案件;要緝捕逃犯,集中發布通緝令,全力開展緝捕,會同最高檢、最高法聯合發布通告敦促拐賣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要組織刑事技術專家開展比對會戰,集中查找解救一批被拐婦女兒童;要充分發揮反拐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強被拐婦女兒童的康復安置、關愛幫扶、隱私保護,幫助其順利回歸家庭、融入社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