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要求離開陸地邊境口岸城市需持檢測證明 與港澳相連城市除外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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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周六(11日)印發通知,加強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離開陸地邊境口岸城市的人員,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通知同時提到,上述要求不包括與香港、澳門有口岸相連的城市。

據通自,從各省區市確定口岸城市範圍並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離開陸地邊境口岸城市的人員,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同時,前往陸地邊境口岸城市的人員,抵達後至少進行1次核酸檢測。

此外,通知亦要求加強社會責任和法律義務提醒,發熱患者、健康碼「黃碼」等人員核酸檢測未出結果前,不流動、不聚集。陸地邊境口岸城市要做好旅游限流、風險提示等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門要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督促旅行社加強對團隊游人員的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