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界老闆圈養數十名性奴賣淫 背後竟有政府官員當保護傘?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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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樓涉黑案」首腦趙富強,自2000年起靠着控制數十位女性從事皮肉生意,至去年9月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在案中,他涉及性賄賂政府官員、國企幹部等人,包括上海楊浦區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盧焱,楊浦區人民法院原院長任湧飛,都是趙富強的「保護傘」。

法院審理查明,趙富強通過長期行賄、請吃喝、請嫖宿等手段,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等,從多家國有企業低價獲取大量出租房源轉租謀利,還騙取市政拆遷補償款、租金等共5400萬元(人民幣,下同)。一審法院曾提到,自2007年至案發,趙富強為牟取不正當利益,由其本人或者通過他人向9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近200萬元等。

上海市紀委監委稱,盧焱「不僅不在所在地方切實落實好黨中央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決策部署,反而利令智昏,私底下與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沆瀣一氣,為其打聽案情、通風報信,甘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任湧飛被指「利令智昏,私底下接受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請託,為其違規干預插手有關案件,實質上已淪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法院審理查明,任湧飛明知趙富強有違法犯罪行為,2018年下半年經盧焱介紹後仍接受趙的請託,在終結後者名下的瀟戈物業公司破產程序等方面提供幫助。2019年5月,盧焱得知公安機關即將拘捕趙富強後,於5月15日上午在自己的辦公室內約見趙富強,勸說其盡快離開上海。當晚,趙富強等人逃離上海。次日下午,公安機關在江蘇泰興市將趙富強等人拘捕歸案。

去年9月,盧焱因受賄罪,貪污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囚17年;任湧飛因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獲刑7年半。

除了上述兩人,派出所所長、副所長也是趙富強的「保護傘」。

時任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殷行路派出所所長胡程浩、長白新村派出所副所長孫震東,包庇趙富強組織並縱容該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兩人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分別被判囚4年及1年半。

胡程浩、孫震東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分別被判囚4年及1年半。(微信@上海二中法院)

時任上海五環大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體院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的被告人林鋒與趙富強等人共謀,以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五環大廈租金差價,令五環投資公司經濟損失40餘萬元。林鋒因犯詐騙罪被判囚3年,緩刑5年,罰款2萬元。

時任上海黃浦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有限公司總經理江山、租賃管理部業務主管葉鵬暉與趙富強等人共謀,以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50餘套公租房源,令黃浦公租公司經濟損失共48萬餘元;兩人因犯詐騙罪,分別判囚2年及緩刑2年,罰款2萬元。

被告黃飛、張悅參加以趙富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並幫助趙富強組織以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動拆遷補償款共2400餘萬元,張悅還夥同趙富強組織其他成員騙取他人1萬餘元;兩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分別被判囚4年及3年2個月,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