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刑滿釋放當晚即醉駕被捕 重獲自由僅10小時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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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男子聞某上午刑滿釋放,晚上與朋友聚餐喝酒,飯後開車遇交警查酒駕,因醉駕、無證駕駛被刑拘,距重獲自由只過了約10個小時。

杭州桐廬縣法院日前審理這起危險駕駛罪案並當庭宣判,被告人聞某因醉酒、無證駕駛機動車被判處拘役1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人民幣。

7月,聞某因偽造國家機關證件被法院處拘役4個月,11月刑滿釋放。當晚,他與朋友把酒言歡,飯後,聞某見開車的朋友喝多了,感覺自己很清醒,便拿過車鑰匙開起了車。晚上7時,他駕車路遇交警查酒駕,其酒精呼氣測試值為131mg/100ml,抽血檢驗顯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0.5mg/100ml,被認定為醉駕。同時,交警查實聞某從未獲得過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車,警方對其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

桐廬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聞某醉酒駕駛機動車,且無證駕駛機動車,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結合犯罪事實、情節、認罪悔罪態度等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