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一詞涉歧視?深圳人社局:引導媒體改稱「來深建設者」
日前針對人大代表提出「政府倡導各方媒體在宣傳上,不使用『農民工』等歧視性語言」的建議,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9月17日答覆稱,「我市雖不能要求本地媒體不使用『農民工』表述,但也將結合深圳實際,引導新聞媒體多使用『來深建設者』表述」。
對此,《中國青年報》提到,「農民工」,會聯想到從事髒、累、危險工作且待遇低下的農村勞動者助長了針對特定群體的身份歧視,但也有許多內地網民認為,該詞語本身是中性的。
此前媒體報導,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作協副主席呂雷於2007年兩會召開前夕曾建議,取消「農民工」這個稱謂,把他們統一稱為工人。呂雷提到,中國有2億多農民工,其中大多是青壯年,有很多可造之材,「如作家隊伍里就有很多有想法、有才氣的農民工」。
呂雷希望關注農民工中的特殊人才,給他們一個發展自我的特殊渠道,也提到希望讓業者有尊嚴,並出台政策,提高從事製造業和服務業的就業者政府主導評分積分體系權重。
對此,9月17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網發佈了《關於第20210698號建議的答覆函》提到,經核查,目前人民日報、新華社等中央主要媒體在報導中對「農民工」群體仍然使用「農民工」表述。2019年12月4日國務院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也採納了「農民工」表述。
答覆函指出,「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標中央主要媒體報導,我市雖不能要求本地媒體不使用「農民工」表述,但也將結合深圳實際,引導新聞媒體多使用「來深建設者」表述,並指導督促本地媒體加大對來深建設者宣傳力度。」
《中國青年報》則評論,提起「農民工」,城市居民常常聯想到文化程度較低、從事髒、累、危險工作且待遇低下的農村勞動者。這些刻板印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針對特定群體的身份歧視。但他們遭受歧視的根本原因,是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偏見和誤解,而非「農民工」這個名字。單純不使用「農民工」的表述,恐怕很難起到良好的糾偏效果。
文中也提到,早在2018年,就有人建議取消「農民工」稱謂。當時,人社部答覆稱,目前很難找出一個準確、簡潔、各方認可的稱謂,還不宜取消「農民工」這一稱謂。
《中國青年報》亦引述「農民工」出身的育兒嫂兼「業餘作家」范雨素的說法,她曾表示:「當我們聽到農民工和藝術家這兩個詞的時候,聽到農民工時感覺到不再是恥辱的或者貶義的,聽到藝術家也不覺得這個詞是高高在上的,所有職業這些詞都是中性詞,因為我們終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關係,是一個平等的關係。如果能推動這些,就是社會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