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飯圈|官媒:建立誠信化網絡舉報制度 懲戒誣告陷害行為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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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的「飯圈」亂象頻發且屢遭官方點名批評,中宣部旗下的《光明日報》近日刊文稱,「飯圈」呈現出頻繁投訴與舉報、非理性消費、數據造假以及「粉頭」(粉絲團的頭目)帶領下的組織性行為失範現象,因此建議考慮建立和實施誠信化網絡舉報制度,對惡意舉報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香港01製圖)

文章指出,「飯圈」亂象的產生原因與資本控制及平台打榜的助推、粉絲組織民事主體身份缺位密切相關。此亂象不僅擾亂公共秩序,也帶來網絡暴力與隱私侵害,有悖公序良俗。

文章又批評,「飯圈」成員的舉報常常缺乏事實與法律理據,出於惡意、憤怒或報復,增加了公權力不必要的審查負擔與社會治理成本。因此建議,應考慮建立和實施誠信化網絡舉報制度,對惡意舉報記入個人誠信檔案,且這套完善的舉報制度還應包含對惡意舉報、誣告陷害行為的懲戒與有效制約。

文章認為,當下粉絲組織的主管單位與登記機構不明確,粉絲組織民事主體身份缺位,為便於加強監管,應明確粉絲組織的民事主體身份,讓粉絲組織按照法律規則與章程開展活動。同時,網絡平台應避免明星話題、明星緋聞、低俗信息的過度推送。文章建議對此類行為嚴格規制,避免個體陷入算法的信息宰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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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文章還呼籲,立法者應以成文規則固定藝人義務,明確藝人引導青少年理智追星、傳遞正能量的義務;放任群體行為失範,不加干預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法律責任;以及自身德不配名、產生惡劣示範效應時應面臨的處罰。面對網絡暴力,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等行為,如果社群管理者對粉絲進行了號召、慫恿等教唆以及提供指導方法等幫助行為,受害者有權追究管理者教唆或幫助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