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雙減|實施補習班收費「政府指導價」 三部門將開展年檢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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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雙減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三部門周一(6日)聯合發布《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要求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於非營利性機構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國家發改委就上述《通知》發布答記者問,指出為保證制定的政府指導價能嚴格執行,督促培訓機構每年將收費標準等資料報送當地教育、發展改革和市場監管部門。

發改委指出,依據《價格法》規定,政府指導價是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和范圍規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根據《價格法》規定和「雙減」意見精神,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制定政府指導價要把握幾個方面要求。

內地補習班收費將會出台指導價。(新華社)

一是明晰定價原則和范圍。要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性,以平均培訓成本為基礎,制定線下和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二是明確定價權限,線下培訓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由省級發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或經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由地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線上培訓則由培訓機構辦學許可審批地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

三是加強成本調查,嚴格核減不合理成本,尤其是加強對培訓機構人員薪酬、培訓場地租金、宣傳費、研發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等主要成本項目,以及關聯交易的調查審核。四是科學實施分類定價。五是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六是明確實施時間,各地要於2021年底前出台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管理政策,並做好政策銜接。

發改委續指,為保證政策執行到位,要求各地督促培訓機構按照規定通過網站、收費場所、線上應用程式、公開媒體等途徑,將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開;將招生簡章、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資料,連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潤以及關聯交易、政策執行等情況,於每年6月底前分別報送給當地教育、發展改革和市場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