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收入多高會成調節目標?官媒:年收入50萬為高收入家庭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提出要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依法保護合法收入,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
不過會議並未為「高收入」及「過高收入」提出標準,而人民日報社旗下的《中國經濟周刊》31日報道指,「年收入5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可以認定為高收入家庭」。
《中國經濟周刊》題為「共同富裕新路徑:多高收入會成為調節目標?」報道指,2019年,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曾表示,中國擁有全球規模最大、最具成長性的中等收入群體。中等收入群體的標準是,以中國典型的三口之家的年收入在10萬元至50萬元之間。報道指,「言外之意,年收入50萬元以上,可以認定為高收入家庭」。
不過報道也引述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與價格研究所所長楊宜勇指,高收入是相對的,一般說來超過當地平均收入3倍的人就算是高收入。
過高收入:1000萬元或10億美元?
關於「過高收入」一詞,報道指學界及官方尚未對「過高收入」標準有界定,但在經濟領域,一些相似的概念或可提供參考。
例如招商銀行聯合貝恩公司發布的《2021中國私人財富報告》顯示,2020年,中國可投資資產在1000萬元以上的中國高淨值人群數量達262萬人;預計到2021年底,中國高淨值人群數量將接近300萬;而胡潤研究院發布的《2021世貿港珠澳口岸城——胡潤全球富豪榜》顯示,中國擁有10億美元的企業家達到1058位,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擁有1000位已知10億美元企業家的國家。
報道又指,基於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的諸多問題和矛盾,探索稅收制度改革被視為消除共同富裕障礙的突破口。人社部原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中國勞動學會特約研究員蘇海南表示,「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一定是應徵盡徵,要徵收到位;財產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應該進一步優化調整,不能只按固定的20%稅率徵收;還要適時開徵房地產稅、遺產稅、贈與稅等」。
報道又指,關於房地產稅,目前已在上海、重慶等地進行試點,開徵只是時間問題。關於遺產稅和贈與稅,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學術委員會主席宋曉梧認為,目前中國具備了開徵遺產稅和贈與稅的條件,建議「十四五」期間研究開徵遺產稅和贈與稅,這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消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