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人斯帕弗間諜案宣判 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驅逐出境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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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丹東中級法院在周三(11日)發布消息,指在當天依法一審公開宣判加拿大商人邁克爾.斯帕弗(Michael Spavor)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案。

斯帕弗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罪成,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人民幣,驅逐出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屬於危害國家安全類罪名,主刑為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情節特別嚴重」就會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