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涉強姦被刑拘遭全網封殺 都美竹深夜發文吐露心聲

撰文: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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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內地知名藝人吳亦凡因涉嫌強姦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早前爆料吳亦凡「選妃」式誘姦未成年人的19歲女孩都美竹深夜疑就此事在其微博小號上更新一條動態。

8月2日,都美竹在微博小號更新了一條動態,寫道:「唉,睡不着了」,文末還附上省略號。看得出都美竹內心似乎也有一些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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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中,很多網友紛紛發聲鼓勵和安慰她。之後,都美竹下場與粉絲互動。有粉絲問:「為啥啊,姐姐」,都美竹答:「說不上來,心裏不是滋味」。

另有網友寫道:「感覺人的一輩子看着彷彿很漫長,但是又不可預測,我們都要珍惜身邊人,健健康康就好」,都美竹回應「嗯」,還附上了一顆心的表情,可見她對於這個說法比較認同。

還有網友評論:「睡覺吧,他已經徹底完蛋了,這也並不是你的錯,他自作自受。不必感到任何的不適」,都美竹則回應了一個用標點符號拼成的哭臉表情。

都美竹曝光吳亦凡誘姦未成年女性後,知名女團成員也爆料自己和吳亦凡交往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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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表示,「姐姐,你真的很勇敢,無論你曝光他的本意如何,你真的真的很勇敢,無論他的結局如何,都是他自己應該承受的,如果不是你,也許會有更多女孩子受傷,如果不是你,他也許也會被其他女孩子曝光,所以你沒必要同情他,以後的生活好好過吧。」

不久後,都美竹小號又點讚了一條她大號在7月2日發布的動態:「我太想早睡了,不想熬夜,想住在海底,想住在太空。」

據悉,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官方微博7月31日晚通報,針對網絡舉報的「吳某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等有關情況,經警方調查,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籍)因涉嫌強姦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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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官媒《人民日報》評論稱:外國國籍不是護身符,名氣再大也沒有豁免權,誰觸犯法律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請記住:人氣越高越要檢點自律,越當紅越要遵紀。

中共中央政法委表示,「在中國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不枉不縱,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內地律師吳法天表示如查證屬實,強姦罪會被處3年至10年有期徒刑。如涉嫌未成人或者人數眾多,可能會被加重處罰,姦淫不滿14周歲幼女從重處罰,強姦婦女情節特別惡劣的,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至於最後會判什麼刑罰,判多久,就要看吳亦凡請來的辯護律師的能力了。

另外,吳亦凡是加拿大藉,但是根據屬地管轄原則,只要在中國境內犯罪的都適用於中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