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涉強姦 官媒:外國國籍不是護身符 曾是勵志廣州籃球少年
內地男星吳亦凡, 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以後,北京人民日報和中央政法委分別在微博就事件發聲,稱外國國籍不是護身符,在中國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擁有加拿大籍的吳,生於廣州,曾帶領廣州中學籃球隊伍於《少年NBA中國初中籃球聯賽》中獲得華南地區冠軍。
北京警方昨晚透過官方微博公布, 30歲加拿大籍男子的吳某凡, 涉嫌強姦罪, 目前已被朝陽分局刑事拘留, 會進一步展開偵辦工作. 根據中央政法委的官方微博, 被刑事拘留的是吳亦凡。
中共中央政法委的官方微博「中國長安網」迅速轉載了該通報並開名被刑拘的是明星「吳亦凡」,還點評道:在中國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不枉不縱,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微博轉載吳亦凡被刑拘消息,加以點評稱:法律面前沒有頂流:外國國籍不是護身符,名氣再大也沒有豁免權,誰觸犯法律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請記住:人氣越高越要檢點自律,越當紅越要遵紀守法。
早前19歲內地女子都美竹在網上帖文, 指吳亦凡涉嫌設局誘騙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後,警方行動前,娛樂界已迅速行動,中國電視劇制作產業協會的青年工作委員會发布《關於做好劣跡藝人風險控制的通知》。各大商業品牌也紛紛與吳割席解除代言。
曾是備受勵志廣州籃球少年
吳亦凡,1990年11月6日出生於中國廣州,父親為湖北石首人,母親為江蘇南京人,幼年於甘肅省白銀市由外祖父母撫養,5歲時回到廣州上小學。10歲父母離異後,隨母移民加拿大溫哥華,15歲再次回到廣州生活,於廣州市第七中學就讀並任校內籃球隊隊長,校隊曾獲2005年《少年NBA中國初中籃球聯賽》華南地區冠軍,得獎名單上他當時名爲「李嘉恆」。他17歲再回到加拿大讀中學並隨母親姓改名「吳亦凡」。18歲時參加韓國SM娛樂在加拿大舉辦的選秀活動,成為旗下練習生前往韓國受訓。2012年在韓國出道成為男團EXO-M隊長, 2014年解約單飛回國内發展。
官方新華網新華娛樂頻道當年關於他的一篇文章《EXO-M隊長吳亦凡 廣州籃球少年的勵志成長路》,目前已經被從新華網上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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