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居民電價偏低 將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還原電力商品屬性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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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政府網於6月24日發布的信息,國家發改委表示,內地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逐步緩解電價交叉補貼,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電成本、供求關係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居民電價機制。

此外,國家發改委還提到,「為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少用煤取暖,《關於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的意見》(發改價格〔2017〕1684號)明確,適宜『煤改電』的地區,要通過完善銷售側峰谷分時價格制度,優化居民用電階梯價格政策,大力推進市場化交易機制等,降低清潔供暖用電成本」。

內媒《澎湃新聞》報道指,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實施多年以來,已有不少民眾反映「定價跟不上生活水平提高」。例如在2020年9月,浙江媒體《小時新聞》曾刊發時評文章稱,「設立階梯電價的目的是為了在保障基本需求的同時,抬高用電大戶的用電成本,引導社會節約用電。在這個制度下,用電量能達到第三階梯的應該是極少數,可如今,我們身邊這麼多人紛紛反映電價過高,就需要引起重視了」。

據早前報道,受經濟復蘇加速和持續高溫影響,廣東省用電需求不斷攀升,部分地區已開啟「錯峰用電」模式。「錯峰用電」模式對工廠的訂單履約產生負面影響,工廠只能在能夠正常供電的日期安排工人早晚輪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