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疫情|人社局:員工拒做檢測 企業可拒絕其上班無需付工資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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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8日新增2宗新冠肺炎本土確診病例,引起關注。深圳市人社局20日公布有關疫情期間勞動關係的規定,其中包括如員工無正當理由拒不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用人單位可拒絕其上班,用人單位無需支付該期間工資。

人社局指,勞動者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按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支付新冠肺炎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期間的工資報酬,應予支持。勞動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規定,導致被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勞動者請求該期間工資報酬的,不予支持。

此外,人社局又指,對依法實行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企業不得因此與其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