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報告指中國居民可支配收入偏低 高房價是原因之一
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社會數據研究中心周二(20日)發布的最新中國平衡發展指數報告,其中提到中國居民可支配收入佔國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處於中等偏低水平,高房價是原因之一。
報告稱,據最新測算,2019年中國平衡發展指數為53.86,較2018年提高1.49。從各領域對平衡發展指數改進的貢獻來看,民生領域貢獻最為明顯,對平衡發展指數改進的貢獻達35.16%,主要原因在於收入、教育平衡發展趨勢較好。此外,2019年全國人均可支配收入平衡發展指數為34.58,較2018年上升3.09,較2012年上升17.40。同時,地區、城鄉收入差距逐漸縮小,平衡程度持續向好。
報告指,自2019年以來,中國總體平衡發展水平正穩步提升並高於世界平均水平,但中國消費佔GDP比重還處於國際較低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波動較大、內循環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依舊凸顯。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社會數據研究中心主任、國家統計局前副局長許憲春表示,當前,國內循環暢通所面臨的突出問題是有效需求不足。從居民收入水平來看,根據最新測算,2018-2019年間,中國居民可支配收入呈下降趨勢,中國企業可支配收入占比持續攀升且明顯偏高。同時期,多數發達國家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則呈現較穩定的逐步上升態勢。
報告亦提到,從國際視野來看,中國居民可支配收入佔國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處於中等偏低水平,與美國、英國、意大利、德國等西方發達國家仍存在一定差距。至於原因,報告認為,從分配過程來看,在初次分配過程中,中國居民初次分配收入佔國民總收入比重偏低,居民收入來源較單一,且財產性收入偏低。在再分配過程中,中國的稅收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限制決定了政府再分配調節力度有限。
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白重恩稱,事實上,從國家統計局對於GDP數據的測量方式來看,當前,中國居民可支配收入在GDP中的佔比仍被高估,房地產行業所帶來的「隱含稅收」沒有被剔除,居民可支配收入並非完全可支配。白重恩表示,現階段,地價上漲帶動房價處於高位,進而增加居民的剛需購房成本,透支居民的消費能力。
報告顯示,2019年,中國房價收入比為8.74,較2018年增長7.77%。其中,北京、海南等地的房價收入比高達19倍多,居民購房負擔明顯提高。整體而言,中國目前的房價收入比水平大大超出了國際公認3至6的合理區間,對居民消費產生了一定的「擠出效應」。為緩解居民購房壓力,報告認為中國需要進一步提高保障房的供給數量和質量;完善土地出讓分配制度,探索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規劃建設租賃住房;持續對商品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地區的房價進行調控,保障房地產經濟保持合理增長,以促進民生改善。
白重恩亦認為,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對於促進居民消費、構建強大國內市場具有重要作用。增加保障房的供給,一方面創造就業需求,另一方面緩解土地出讓金所隱含的稅收對居民收入的影響,進而提升居民購買力和促進居民消費。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