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亂港活動金主」判囚11年 央視:李亨利表面愛國私下反華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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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利茲(Belize)籍男子李亨利(外文名:Lee Henley HuXiang)涉嫌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案,去年移送廣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近日有新進展,據《央視新聞》報道,李亨利因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已於今年4月2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央視在報道中更引述廣州市和上海市的國家安全局幹警稱,在李亨利的資助下,「反華分子」楊某某多次將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張崑陽引薦到境外與高級政府官員會面;在西方國家研究涉港制裁法案時,李亨利本人也會提出意見。幹警還稱李是「典型的漢奸行徑」。

李亨利早年入伯利茲籍,在上海做生意。(央視新聞)

表面愛國 私下反華

根據報道,上海美東當地產有限公司原李亨利原名李滬祥,1955年出生於上海,為了生意上避稅,李亨利早年入伯利茲籍,但他對某個西方國家極度崇拜,平時都以該國華僑面貌示人。「李亨利是典型的兩面人,他在與政府官員接觸時極力表現出自己是愛國商人,而在私底下,他卻毫不避諱自己反華的思想。」

據幹警透露,雖然在李亨利國內經商,但頻繁到境外參加各種反華活動,並伺機搭識其中的反華頭面人物。2009年,李亨利在參加一場反華活動時遇到了他仰慕已久的楊某某,更稱對方是「與自己靈魂完全契合的人」。李亨利還表示,楊某某的最終目的就是「推翻共產黨在中國的領導」。

李亨利稱楊某某的最終目的就是「推翻共產黨在中國的領導」。(央視新聞)

報道指,李和楊建立正式交往開始,至此以後長達十年左右時間,李亨利向楊某某捐助的各類資金達數十萬美元。此外,李亨利也會對某筆資金的使用方向提出自己的要求。2018年下半年,某國議會將會進行選舉,當時李亨利向楊某某明確提出,要向部分反華議員提供資金上的支持,並希望通過楊某某之手對這些反華議員進行資助。

香港「反中活動」的「捐贈人」

根據報道,李亨利對香港的動向十分關心,早在2001年就去香港參加「反中活動」,並對這些活動進行捐贈。幹警指出,2011年的6月李亨利前往香港,曾與「長毛」梁國雄秘密會面。

2014年,「佔中」事件發生後,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引起李亨利注意,李更主動提出與周見面,當面表達支持和讚許。在二人見面時,李亨利更讓親戚在遠處偷偷拍下見面的場景。幹警還透露,李亨利曾為周永康支付赴歐洲參與「反華論壇活動」的出行費用。

2019年6月反修例風波爆發後,李亨利繼續支持楊某某的「反華活動」。幹警稱,在李亨利的資助下,楊某某多次將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張崑陽等人引薦到境外,與該西方國家的反華政客和高級政府官員會面。

此外,在西方國家研究涉港制裁法案時,李亨利本人也會提出意見。央視在報道中稱,「作為了解中國情況的華人,李亨利在該西方大國出台香港事務法案的過程中發揮了極其惡劣的作用。」幹警則表示,「一個華人提出這些建議,使該西方大國對我們的打壓和遏制更具有殺傷力,這是典型的漢奸行徑。」

廣州市國家安全局幹警在央視節目上講述李亨利資助「反中亂港活動」。(央視新聞)

及至2019年11月,李亨利因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被國家安全機關逮捕。2020年4月23日,廣州市國家安全局宣布,李亨利案件移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今年4月2日,李亨利因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