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都能「七天無理由退訂」 湖南長沙推樓市新政 廣東多市曾試行
為提振樓市,內地各地持續發力。據《紅星新聞》報道,湖南長沙市長沙縣近日正式推出「購房7天無理由退訂」政策,引發熱議。該措施旨在提振樓市信心與保障消費者權益,由當地住建局主導推行,並表示將對整個退款流程實施監管,確保資金能及時退回。
據了解,政策自3月19日發布後已全面落實,適用於包括期房與現房在內的所有在售新建商品房。購房者在簽署認購書後的7個自然日內可申請無理由退還訂金,若超過期限則自動轉為定金。該條款亦須明確列入認購書中,以確保執行透明。
長沙縣住建局相關負責人向傳媒表示,政策出台前曾做過充分市場調研,旨在為消費者提供冷靜期,減少衝動購房行為。他補充,根據預售資金監管要求,訂金亦需進入監管帳戶,住建部門將全程監督資金退還流程,確保操作合規、資金及時返還。
據當地樓盤銷售人員回應,該政策已落實至實務層面,但退房案例目前較少,因為購房者多為有明確剛需的理性買家。此外,開發商反映自政策推出後,到訪客量明顯上升,對市場活躍度具正面效應。
多地曾試行類似「無理由退房」政策
據報道,類似「無理由退房」機制並非首次出現。早在2019年,廣東東莞便首度出台相關政策,允許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後兩天內無理由退房,成為內地首個正式實施該制度的城市。其後,武漢、宜昌、惠州等地亦陸續推出類似做法,有些由政府引導,有些則由房企或行業協會主動倡議,形成短期促銷性質的「無理由退房」活動。
專家分析,該政策能有效緩解消費者因資訊不對稱或衝動消費而產生的風險與損失。不過,多名業界人士提醒,「無理由退房」的真正落實關鍵仍在於退款效率與執行誠意。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指出,為避免開發商設置繁瑣程序延遲退款,訂金應存入第三方監管帳戶,防止購房人資金遭遇「退而難得」。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則認為,該政策能提升區域樓市交易透明度,對買賣雙方均具正面作用。他表示,「無理由」才是該政策的核心,並應與「快速退款機制」聯動,體現真正誠意。他亦指出,配合「所見即所得」的現房模式,這類政策的市場接受度及效益將更為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