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政協委員李景虹倡完善青少年欺凌約束機制 嚴懲惡意欺凌者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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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內地時有青少年欺凌的事件發生,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例如,廣西男童遭同學在衣兜里燃點炮仗、河南女童被男生塞紙入眼等等,2019年上映的電影《少年的你》中,亦都有關於青少年欺凌的情節。
周三(10日),針對這一社會問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院士、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李景虹建議,應完善青少年欺凌相關懲罰約束機制,對惡意欺凌他人的青少年採取嚴厲懲戒措施並進入個人檔案,相關結果可作為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指標或評分依據。

李景虹建議,應完善青少年欺凌相關懲罰約束機制,對惡意欺凌他人的青少年採取嚴厲懲戒措施。(中國青年報)

李景虹表示,目前中國對學生合法權益的保護零散地分布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中,並無專門針對青少年欺凌問題的法律法規。在執法過程中,司法機關本著對青少年「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青少年欺凌案件基本是從寬處理,使施暴方無法得到應有的懲罰。尤其對欺凌教育防護方面的社會責任、家庭責任、學校責任的界定釐清方面欠缺明確規定,對欺凌事件發生後的處理缺乏細緻規範的指引。

李景虹建議,制定關於青少年欺凌事件的防護以及發生後的處理引導文件和具體的工作手冊,幫助校方和其他青少年相關的社會機構正確青少年欺凌事件開展的防護和處理。同時,完善相關懲罰約束機制,通過法律明確校園欺凌施暴方家長的監護責任,對惡意欺凌他人的青少年採取嚴厲和懲戒措施並進入個人檔案,相關結果作為後續個人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指標或評分依據,以起到警戒作用。

李景虹認為,要在青少年、家長、學校之間建立群組溝通互助機制,及時溝通和掌握青少年思想、學習和生活動態,避免欺凌苗頭的出現;以行政區劃為單位,採取網格化管理的模式,建立青少年欺凌舉報和救助中心,明確責任人、相關聯繫人,列明應急操作流程細節,建立快速反映機制,給廣大青少年及時有效地提供必要的幫助;加強青少年可能到達場所的管控力度,在加大不定期巡查的基礎上,特別是對易發生青少年欺凌事件的地方做到高清攝像頭全覆蓋,避免無證據或取證困難問題的出現​​。

據悉,教育部今年1月20日發布了《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對實施暴力、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學生,應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依法轉入專門學校就讀。

李景虹建議,對惡意欺凌他人的青少年採取嚴厲和懲戒措施並進入個人檔案。(網上圖片)

今次提議,引發網民廣泛共鳴:

「好多時候,霸凌者基本就是被批評教育一下,回來之後被霸凌的孩子會更痛苦」。

「校園暴力給受害者太大的影響,應該嚴懲,不然以後施暴者會更加猖狂」。

「支持,真不要覺得小孩子都是非常善良的」。

「借鑒一下新加坡的鞭刑,挨幾下,真的生不如死,絕對會刻骨銘心的」。

「如果家長不好好教育受苦的只是無辜的孩子,嚴懲吧別再教育為主了」。

(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