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開平支行前行長貪40億 妻子離婚後再結婚助夫騙美國綠卡
廣東江門中級法院日前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開平支行前行長許超凡涉嫌貪污、挪用公款案。
許超凡於2001年外逃美國,其後在2018年7月在中美兩國執法等部門合作下被強制遣返回國。
案情指,涉案資金按當時匯率計算折合超過40億元(人民幣.下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最大的銀行貪污案。
據指控書表示,自1993年開始,許超凡利用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行長、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公司業務處處長的職務便利,伙同余振東、許國俊等人,采用辦理假貸款套取銀行資金、占用公司正常還貸資金,或直接轉款等手段,貪污公款6.22億美元、1.29億港元,挪用公款3.56億元人民幣、2000萬港元、1.24億美元。
許超凡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將擇期宣判。
據介紹,案發在2001年10月12日,中國銀行廣東分行進行電子業務聯網檢查時,發現開平支行有4.8億美元去向不明,在向開平支行行長許國俊核實時,更發現許國俊以及前兩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同時失蹤。事後查實,許超凡作為主犯,伙同他人貪污挪用4.85億美元。許超凡表示,當初挪用資金的目的是為了彌補外彙買賣的虧損。
值得一提是,該案的細節有提及,許超凡、許國俊、余振東早在案發前就已安排好後路。三人先後從銀行賬戶中拆借大量資金,以貸款名義轉出並轉至設在香港、由三人控制的潭江實業有限公司等名下。在1994年,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的妻子通過假離婚、假結婚獲取美國綠卡,然後再通過離婚並復婚等方法,幫助許超凡等人獲取綠卡。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在1997年用假身份證件來到香港,並獲得偽造的香港護照。案發後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就先逃到香港,其後再飛往加拿大。
2009年5月,許超凡在美國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許超凡在2015年11月書面提出願意回國受審,經中美雙方溝通後,美國法院改判許超凡的刑期,同時核准協議遣返令,將許超凡遣返回中國。截至目前,全案已追回贓款20多億元,余振東在2004年4月已自願回國受審,並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已刑滿出獄,至於許國俊則仍在美國被羈押。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