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新規要求堅持宗教中國化 主教任命須中國天主教主教團批准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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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宗教事務局在周二(9日)發布《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該法列明宗教教職人員應當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中國宗教中國化方向,並在多項條文有提及天主教主教任命相關的要求。

在第12條中,該法列出多項要求宗教教職人員不得有的行為,其中有「受境外勢力支配,擅自接受境外宗教團體或者機構委任教職,以及其他違背宗教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的行為」。至於在第16條,就列明天主教主教是由中國天主教主教團批准並祝聖,事後須填寫備案表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備案。同時,該法列明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實行任期制,任期3年至5年。

此外,該法亦要求國家宗教事務局應當建立宗教教職人員數據庫,地方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當及時提供和更新宗教教職人員的基本訊息、獎懲情況、注銷備案等訊息。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