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監獄逾200人確診新冠肺炎 涉事領導玩忽職守罪成最高囚逾2年
山東任城監獄去年曾經發生大規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有多達207宗確診病例,患者分別是7名幹警及200名囚犯。
濟南中級法院及任城區法院分別在周一(8日)宣判與上述疫情有關的玩忽職守、妨害傳染病防治案,時任山東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王文杰、任城監獄監獄長劉葆善等5人,被判處緩刑至有期徒刑2年3個月不等。
王文杰被控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法院指,王文杰具體負責全省監獄疫情的應對處置、統籌協調、預防、管控、治療等相關工作。但王文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大意,對監獄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複雜性和敏感性認識不足,沒有將監獄與疾控部門的聯防聯控作為疫情防控的重要工作予以督導落實;不認真履行職責,對監獄醫院在疫情防控期間存在的管理漏洞失察失職;不正確履行職責,對任城監獄上報的幹警發熱個案未調查核實,處置不當。
任城監獄監獄長劉葆善亦被控玩忽職守罪,被法院判刑有期徒刑2年3個月。法院指,劉葆善應當知道與當地疾控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對於監獄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但其僅做出一般性工作安排並疏於調度,未能實現聯防聯控;未嚴格落實對干警職工的排查措施,對排查結果審查不嚴,排查工作嚴重流於形式;對監獄疫情防控工作的敏感性、特殊性和複雜性認識不足,在幹警出現疑似症狀後本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但是卻不正確履行職責,盲目處置;明知板塊移動管教模式對監獄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但對罪犯跨監舍、跨樓層活動、交叉聚集等現像管控不力;思想麻痹大意,對監獄內出現疑似症狀的罪犯診療工作認識不足,領導不力、部署不周。
法院指,王文杰及劉葆善的玩忽職守行為,導致任城監獄新冠肺炎疫情擴散蔓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此外,濟南中級法院及任城區法院,亦分別就副監獄長鄧體賀玩忽職守案、駕駛員戴光輝妨害傳染病防治案、第五監區教導員陳民華妨害傳染病防治案分別宣判。鄧體賀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戴光輝及陳民華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一年及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