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過海警法授權可向外國船隻動武 日媒:釣魚台行動或更尖銳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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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會議周五(22日)在北京閉幕,並審議通過「海警法」,授權海警於中國管轄的海域可運用武力處理外國船隻,將在2月1日起生效。
有日媒分析,未來中方在釣魚台(日本稱尖閣諸島)海域的行動將變得更為尖銳。日本外相茂木敏充亦強調,已向中方傳達了對新法的憂慮及關注。
「海警法」明訂了中國海警的執法範圍,包括中國內海、領海、毗連區、經濟海域、大陸礁層以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
在新法下,外國船舶若在中國管轄海域非法從事生產作業活動、不服從停船指令或拒絕登船檢查,海警在警告無效後可以個人手持槍械、艦載機槍甚至飛機搭載的武器等來處理。
據日本共同社分析,新法代表中方為突顯「管轄權」,可能在釣魚台海域檢查日本漁船或驅逐海保巡邏船,使行動更為尖銳,加上中國海警可使用飛機搭載的武器,屆時釣魚台上空也可能激烈對立。
報道同時引述日本外務省官員表示,日本正考慮與新上任的美國拜登政府加強合作,並讓他們理解當今安保環境比奧巴馬時期更嚴峻。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