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角力|商務部發布新法阻斷制裁 可發出禁令不承認外國法律
撰文:布藍 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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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在周六(9日)發布《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辦法》列明,是為了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對中國的影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護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而制定。
《辦法》共有16條,適用範圍是「於外國法律與措施的域外適用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不當禁止或者限制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第三國(地區)及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行正常的經貿及相關活動的情形」,並列明「中國政府堅持獨立自主的對外政策,堅持互相尊重主權、互不干涉內政和平等互利等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遵守所締結的國際條約、協定,履行承擔的國際義務」。
其中焦點是《辦法》的第七條,「工作機制經評估,確認有關外國法律與措施存在不當域外適用情形的,可以決定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發布不得承認、不得執行、不得遵守有關外國法律與措施的禁令」。
第九條更列明,「根據禁令範圍內的外國法律作出的判決、裁定致使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遭受損失的,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在該判決、裁定中獲益的當事人賠償損失。」
此外,《辦法》第十二條亦列明,「對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中國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採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