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排查8萬餘件案件 整改307個涉「紙面服刑」等違規問題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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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6日(周日)消息,內地部分監獄就未實際服刑卻拿到刑滿釋放證明書的「紙面服刑」問題倒查20年,整改307個違規違法問題。

中共中央政法委今年7月至11月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及呼蘭區、江蘇省徐州市及雲龍區、河南省三門峽市及靈寶市、四川省宜賓市及珙縣的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以及陝西省寶雞市國家安全局,黑龍江省呼蘭、松濱兩所監獄,開展了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35家試點單位、1萬6000名幹警參加教育整頓。中央政法委也開會總結教育整頓試點工作。

針對「違規違法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問題,特別是「紙面服刑」問題,呼蘭、松濱兩所試點監獄及宜賓市所在的五所省屬監獄對「減、假、暫」案件倒查20年,關注多次減刑、編寫虛假病情鑑定等問題,排查案件8萬餘件,確認並整改違規違法問題307個。

在王韻虹「紙面服刑」7年案件中,內蒙古監獄管理局多人受到處分。(資料圖片)

據早前報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在王韻虹「紙面服刑」7年案件的查辦中,對其專利減刑、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等環節中有關人員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深挖徹查,已對當地監獄管理局、法院、公安機關等26個單位的65名公職人員進行了黨紀政務處分。

報道指,內蒙古男子王韻虹2001年7月曾收受當地一專修學院院長張明德20萬元人民幣充當「殺手」,將一名女子殺害後棄屍草叢。及後王韻虹潛逃至浙江、廣西等地藏匿,至2004年3月被雲南麗江警方逮捕。2006年1月,王張兩人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王韻虹死緩「保命」後,於2008年6月被內蒙古高院減為無期徒刑,2011年3月又被減為有期徒刑15年。及後,他又獲數次保外就醫,在監獄外時間長達7年多,還在獄外旅遊、工作、結婚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