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澳洲葡萄酒徵反傾銷稅 商務部:嚴格依法立案調查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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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上月28日起對自澳洲進口葡萄酒徵收臨時反傾銷稅。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周四(3日)表示,中方調查機關將按照法律程序繼續調查本案,並根據調查結果作出終裁,確定最終反傾銷措施。

高峰表示,根據國內相關產業申請,今年8月18日,商務部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發起反傾銷調查,並於11月27日作出初裁,決定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根據中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通常情況下,臨時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期限為自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9個月。

商務部嚴格依照相關法律立案、調查,採取相關措施,充分保障各利害關係方的合法權利,同時歡迎包括澳方在內的各利害關係方依法繼續參與後續調查程序。

商務部11月27日發布公告指,應國內相關葡萄酒產業申請,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發起反傾銷調查。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規則調查,初步裁定相關葡萄酒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相關葡萄酒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決定自11月28日起採用保證金形式對上述產品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各公司保證金比率為107.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