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刊文揭「隱秘貪腐」:3萬元手鐲作價90萬 購物卡抵做房款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日前發表了題為「看似正常市場交易 實則隱形變異貪腐 揭開腐敗隱秘外衣」的文章。文章列舉眾多案例,指有貪官通過低買高賣、收取所謂「潤筆」、「稿費」等手段收受賄賂,還有貪官低價買樓高價賣出,變相受賄。
文章指,從表象上看,「低買」「高賣」「以物易物」等交易,有金錢和物品的對價支付手段,屬於市場正常交易的情形。但實際上這種交易背後往往隱藏着權錢交易。
文章列舉了多個案例,如寧夏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馮國慶,他以「出售翡翠掛飾」為掩護,把3萬元(人民幣,下同)的手鐲以90萬元售出、5千元的掛件賣到了42萬元;原中國書法家協會分黨組書記、副主席兼秘書長趙長青則是打着出售書法作品、潤筆費、稿費的幌子斂財,把並不值錢的作品賣出天價。
文章同時也詳細介紹了一些此前未為公眾所知的落馬官員腐敗細節。其中,杭州市下城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趙慧明,他任職期間欲將名下的住宅出售,某企業負責人在明知該房屋報價明顯高於市場價格的情況下,仍以230萬元的價格買入,並在事後又以補償裝修電器款為由送予趙慧明現金人民幣10萬元。後經評估,該住宅當時的價格為179萬元,趙慧明從中獲利51萬元。
西安市政府原參事、原市國土局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田黨生去年因犯受賄等罪獲刑15年。文章介紹,田黨生在10余年的時間裡,多次從有求於他的商人手中低價購房:以價值170萬元的購物卡抵做房款,買下總價719萬元的9套商鋪﹔以334萬元買下總價510萬元的房產2套﹔用紅木家具折抵房款,低價購買房產2套。
有專家認為,除了「低買高賣」外,現實中存在的「以物易物」的交易,即以低價值物品置換對方高價值物品,也容易成為官員變相受賄的手段。
對此,專家建議,必須完善嚴禁黨員領導幹部經商、辦企業,特定關係人在其分管範圍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規定,強化制度約束和監督執紀,對於違反規定謀取私利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