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氏菌抗體陽性患者求醫後確診 向蘭州衛健委匯報卻收到健康證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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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夏天,甘肅蘭州生物藥廠在獸用布魯氏菌疫苗生產過程中,使用了過期消毒劑,致使廢氣排放時滅菌不徹底,攜帶含菌發酵液的廢氣被刮向藥廠下風向的蘭州獸研所和附近社區,導致當地部分居民和學生接觸後產生抗體陽性。
截至今年9月14日,累計檢測21847人,初步篩出陽性4646人,省疾控中心覆核確認陽性3245人。
央視總台旗下的《央廣網》近日揭露,有多位蘭州感染者反映,他們相繼出現發熱、乏力、關節肌肉疼痛等明顯症狀,並被多家醫院確診患有布魯氏菌病。但他們匯報給蘭州市衛健委後,衛健委卻否認患病,依然認定他們是「抗體陽性,健康無損害」,甚至還提供了「健康證明」。

蘭州生物藥廠。(資料圖片)

據悉,布魯氏菌病屬於乙類傳染病,是由於布魯氏菌屬的細菌侵入機體引起的人獸共患疾病,常伴隨慢性膿毒血症和神經循環,尤其是骨關節系統的損害,主要臨床表現為發熱、乏力、出汗、關節肌肉疼痛,需要臨床規範治療。

但蘭州市衛健委強調,這次事件為「布魯氏菌抗體陽性事件」,與「感染布魯氏菌病」不同。抗體陽性是由於布魯氏菌進入機體激發體液免疫反應產生的血清抗體,一般在3至6個月達到高峰值,6個月後抗體開始衰減,1年後不易檢出。臨床上沒有症狀,專家建議不需要治療。蘭州衛健委認為,去年的布病事件,甘肅省疾控中心覆核確認陽性3245人,沒有一宗布魯氏菌病患者,並堅稱「布病事件」對群眾身體健康無影響。

今年3月,王女士先後經解放軍940醫院安寧分院、甘肅省第二人民醫院診斷後確診「布魯氏菌病、慢性布病關節炎」和「慢性布魯氏菌病」。由於當時的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王女士沒有住院治療,只是回家服藥休息。

不過,王女士的病沒有得到蘭州衛健委的認同,她更意外收到了《健康證明書》,「經7月19日複查布魯氏菌抗體,您的抗體仍為陽性,滴度為1:200++++,經專家組評估,對健康無損害,特此證明」。落款為「蘭州獸研所布魯氏菌抗體陽性事件專家組」,蓋的章是蘭州市肺科醫院診斷專用章。

這份《健康證明書》讓王女士無法接受,特別是證明上寫了「對健康無損害」,「當時我很生氣,我需要的是治療,難道你們一點都不重視嗎?他們說等著。對健康無損害,沒有任何影響,3月出的確診報告顯示,已經拖成了慢性布病,何況現在左胳膊都抬不起來了,腿腫得厲害。他們只是說是賠償7000塊錢,讓我簽字,我沒簽。」

除王女士外,被蘭州市的專家組認定為陽性但實際上被醫院確診患布魯氏菌病的還有張先生和李女士,他們都有明顯的患病症狀,但同樣收到了由蘭州市專家組出具的健康證明。

蘭州獸醫所此前成立相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對布病事件。(資料圖片)

蘭州市衛健委未對事件作出回應。但在蘭州獸研所布魯氏菌抗體陽性事件善後工作點負責接待的專家表示,當地群眾接觸的是蘭州生物藥廠排放的含菌氣溶膠,沒有直接從牛、羊等牲畜上接觸細菌。判定為「陽性」而非「布病」,是因為蘭州生物藥廠周邊的居民沒有流行病學接觸史,「他們要接觸過牛、羊等牲畜才行。」

其他權威專家接受《央廣網》採訪時則稱,罹患布病的流行病學調查,不僅僅是接觸牛、羊等牲畜才能被確診,接觸未經消毒的皮毛製品、實驗室感染和不當使用疫苗,都會導致布病。解放軍總醫院第五醫學中心感染中心副主任秦恩強指出,布病患者如果不及時治療,就會轉為慢性期甚至中晚期,屆時治療難度會更大。

(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