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中國被人行罰款45萬 涉未經客戶授權進行徵信查詢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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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網站8月6日公佈的上海分行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滙豐銀行(中國)因徵信查詢存在違法行為,該行被罰款45萬元(人民幣,下同),時任副行長及總經理等負責人合共被罰8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銀罰字〔2020〕23號-26號)顯示,滙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存在未經客戶授權進行徵信查詢的違法行為類型,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罰款45萬元。
時任滙豐銀行副行長兼零售銀行及財富管理業務部總監李峰,對滙豐銀行未經客戶授權進行徵信查詢負有責任,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處以罰款5萬元。
時任滙豐銀行廣東零售銀行與財富管理業務部總經理李樺倫,對滙豐銀行未經客戶授權進行徵信查詢負有責任,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處以罰款2萬元。
時任滙豐銀行零售銀行及財富管理業務部下轄催收部總經理鄭國偉,對滙豐銀行未經客戶授權進行徵信查詢負有責任,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處以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