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7.17億元 前陝西書記趙正永被判死緩 緩刑期滿後終身監禁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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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陝西省委書記趙正永受賄案周五(31日)在天津第一中院宣判,趙正永受賄超過7.17億元(人民幣.下同),被判處死緩,同時,根據趙正永的犯罪事實和情節,法院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趙正永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趙正永被判處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資料圖片)

經審理查明,趙正永在2003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其擔任陝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省長、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超過7.17億元。其中2.9億余元尚未實際取得,屬於犯罪未遂。

法院認為,趙正永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鑑於趙正永收受部分財物為犯罪未遂,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均已查封、扣押、凍結在案,可酌定從輕處罰,故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同時,根據趙正永的犯罪事實和情節,法院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趙正永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微博)

據了解,趙正永是在去年1月15日落馬,並於今年1月4日被開除黨籍。當時中紀委國委監委在趙正永的通報中,提到趙正永有諸多罪狀,包括「嚴重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敬畏」、「典型的『兩面人』、『兩面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搞特權活動」、「培植個人勢力,搞團團夥夥」、「肆無忌憚聚錢斂財」、「道德敗壞,家風不正」等。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