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中國駐歐盟使團:歐盟涉港言論站不住腳 停止干涉內政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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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6月30日(周二)通過並刊憲生效。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Josep Borrell)當地時間7月1日(周三)稱,這一立法缺乏有意義的協商,可能嚴重損害香港高度自治、司法獨立和法治,敦促中方確保香港居民現有的自由和權利不受侵害。
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1日回應稱,歐盟關於全國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的有關言論「站不住腳」,應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務。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有大批示威者於7月1日下午在銅鑼灣集結和遊行。(羅國輝攝)

博雷利表示,歐方認為完整保護香港民眾既有的自由權利「十分重要」,已經生效的新法案「嚴重破壞了香港的高度自治,歐盟對此表示憂慮」。博雷利還認為,新法案還會對香港的司法獨立構成不利影響。他呼籲中方繼續恪守「一國兩制」原則,並指出歐盟正在評估新法案的影響,還將在與中國的對話中「繼續表達擔憂」。

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表示,「一國兩制」是中國的國策,制定和實施新法的目的是堵塞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糾正香港一段時間以來出現的偏離「一國兩制」正確軌道、甚至挑戰「一國兩制」底線的亂象,最終是為了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歐盟既然表示香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保持穩定繁榮與其利益攸關,就理應支持中方有關舉措。

發言人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草擬法律過程中,注重聽取各方面特別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方面的意見,歐盟稱立法缺乏有意義的協商,完全站不住腳。

發言人指,港版國安法在第一章即明確規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香港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這充分反映了有關立法將尊重和保障人權置於突出位置。

發言人重申,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歐盟方面應切實遵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停止干涉中國內政。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