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獲攜帶冰毒逾7500克 澳籍毒販遭廣州法庭判處死刑

撰文:布藍
出版:更新:

廣州中級人民法院6月13日發布消息稱,2020年6月10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澳洲籍被吿人卡姆·吉萊斯比走私毒品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走私毒品罪判處其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瞭解,2013年12月31日,被吿人卡姆·吉萊斯比從廣州白雲機場口岸出境,海關工作人員在其托運的行李中查獲冰毒(甲基苯丙胺)7,500多克。

據了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其中,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近期,中國和澳洲的關係緊張。此前,在5月12日,中方暫停從澳四家牛肉商進口肉類。5月18日,中國商務部決定自19日起將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大麥徵收反傾銷税和反補貼税,税率高達80.5%。

此外,中國文旅部6月5日呼籲本國公民避免到澳洲旅遊;6月9日,中國教育部發布2020年第1號留學預警,提醒留學人員應謹慎選擇赴澳或返澳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