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新華社:維護國安只有「一國」之責,無「兩制」之分
撰文:彭琤琳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會議周四(28日)下午3時舉行閉幕式,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及6票棄權,表決通過《全國人大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俗稱「港版國安法」),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具體法律及執行機制。
新華社評論員同日刊文稱,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又重申維護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
評論指出,「港版國安法」高票通過,充分表明中國在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上的嚴正立場和堅定意志,充分體現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維護國家安全的共同信念和堅強決心。
評論還稱,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保證國家長治久安、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必然要求,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也是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共同責任。
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香港絕不能成為一座國家安全「不設防」的城市,這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和香港同胞來說,是一道「必答題」,絕非「選擇題」。
評論重申,維護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又強調全國人大有關決定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下一步有關立法,與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是並行不悖、相輔相成。香港特別行政區仍然負有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法律義務,應當不畏困難、勇於作為,盡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立法。
評論最後正告,反中亂港勢力必須立即停止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各種外部勢力必須立即終止干預香港事務和針對中國的各種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不要繼續誤判形勢,切莫低估中國政府和全體中國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統一,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強大意志、堅定決心和充分能力。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