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港澳辦:針對4類活動 不影響港人依法享有權利自由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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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今日(22日)就「港版國安法」草案審議發表談話,稱全國人大作出有關決定十分及時、十分必要、十分重要,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將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築牢制度根基,是「必然選擇,理所當然,天經地義」。
港澳辦又指,此次立法針對的只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活動,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遊行集會的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今日(22日)上午開幕,議程包括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主要針對4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晨同日上午解說草案時,提到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機關,可在港建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安職責。

港版國安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5月22日於北京召開。(Reuters)

港澳辦發言人發表談話指出,香港回歸近23年來,23條立法一直沒有完成,而且被嚴重污名化、妖魔化,加上香港原有相關法律長期「休眠」,港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機構設定、力量配備、權力配置方面存在諸多缺失,導致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實際處於世所罕見的「不設防」狀態。

發言人續指,近年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面臨的形勢日趨嚴峻,特別是2019年「修例風波」發生以來,「港獨」組織和激進分離勢力在外國和「台獨」勢力支持下,公然叫囂「香港獨立」等口號,煽動無底線的「攬炒」,實施觸目驚心甚至具有恐怖主義性質的暴力犯罪,乞求並勾連外國和「台獨」勢力赤裸裸地干預香港事務。這些違法行徑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事實表明,國家安全漏洞大開,全社會都會付出慘痛代價。

今日(22日)中午,民主黨舉行反對「港版國安法」遊行,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成員尹兆堅及羅健熙到中聯辦外遊行示威。(蔡正邦攝)

發言人又指,國家安全立法屬於國家立法權,中央政府通過基本法第23條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權,並不改變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的屬性,也並不因此喪失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應有的責任和權力。

發言人強調,此次立法針對的只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活動,不僅不會影響到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遊行集會的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而且會使香港廣大居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在安全環境下得到更好行使。「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不會變,高度自治不會變,法律制度不會變,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利益將繼續依法得到保護。在國家安全得到切實保障的情況下,香港必將發展得愈來愈好。

(港澳辦)